更新时间:2018-11-27 19:58作者:王新老师
关于2016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我省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近日正式出台。全省55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将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力争3月底、确保4月底前到位。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注重公平,并与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全省55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都将参加普遍调整。普遍调整包括三块:一是按定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 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在按上述三项增加的基础上,对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退休人员,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承受能力和基本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等实际情况,在苏南地区不高于240元、苏中地区不高于220元、苏北地区不高于210元的范围内,再适当增发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对于年满70、75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企业退休人员除了参加普遍调整,还要再适当给予倾斜,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
2016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解读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我省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日前正式出台。今年我省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普调体现公平并与本人缴费情况挂钩
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要求,今年我省普调包括三块:一是按定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 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
按照普调的前两项计算,每人至少增加85元,再加上第三项按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部分,以及对养老金水平低的人员托底因素,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最低增加100元以上。
同时,普调的第二项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长的可以再多加一些。如果缴费年限达到40年,此项增加的养老金可以达到120元,比缴费年限20年的多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