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8 16:51作者:王新老师
1940年12月18日:雷锋(原名:雷正兴)出生在湖南长沙望城区雷锋镇简家塘一户贫苦农民家里,这一年是农历庚辰年,[1]父母给他取乳名叫“庚伢子”。
1945年至1947年:父亲雷明亮,母亲张元满,哥哥雷正德相继悲惨死去,雷锋成了孤儿。
雷锋5岁时,他的父亲雷明亮在江边运货的路上遭到国民党逃兵的一阵毒打。当雷锋父亲反抗日寇时,又遭受毒打,由于没钱治病,不久就去世了。雷锋家里很穷,他哥哥雷正德13岁就去当童工,因为岁数小,被饿成了皮包骨,最终不幸染上了肺结核,不久也去世了。雷锋的弟弟也不幸被饿死在家中。更不幸的是,雷锋唯一的亲人——他的母亲,受到地主的凌辱后,于1947年中秋之夜悬梁自尽。年仅7岁的雷锋从此沦为孤儿,在六叔公和六叔奶奶的拉扯下,艰难地活了下来。1962年8月15日在指挥乔安山倒车时不幸被电线杆砸到头颅部,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22岁。
1949年8月:雷锋家乡解放,安庆乡人民政府成立,雷锋担任儿童团大队长。
1950年初:土地改革开始,雷锋分得3.6亩耕地,还有一些生活用品,如床、蚊帐、锅、箱子等。
1950年夏天:入学,在刘家祠堂小学读书。
1954年夏天:考入清水塘完小,加入少先队,被选入中队委员。
1955年:转入荷叶坝小学,这年春天,在农业合作化高潮中,雷锋把土改中分得的3.6亩田全部入了荷叶坝小学。
1956年7月15日:从荷叶坝小学毕业。
1956年7月—9月:雷锋在生产队当了近3个月秋征助理员,负责征收公粮工作。
1956年9月:在安庆乡政府当通讯员。
1956年11月17日:到望城县委当公务员。
1957年2月8日:光荣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同时被评为县委机关工作模范。
1957年夏天:担任望城县治沩工程指挥部通讯员,治沩工程结束,被评为治沩模范。
1958年春天:响应望城县团委提出的捐献一台拖拉机的号召,雷锋捐款20元,成为全县青少年中捐款最多的一个,县委决定派雷锋学开拖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