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09:30作者:三水老师
泉州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的呢?小编整理详情如下: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申请人可携带资料到当地人社局下属机构医保中心申请
泉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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