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8 10:53作者:王华老师
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按照市第八次党代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人社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和“创新提升”总基调,着力打造就业创业领地、全民社保福地、人才工作高地、规范管理阵地、和谐劳动关系家园,为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支撑。
一、全面提升就业创业工作质量
1.实施“我选湖北 创在荆门”行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制定“我选湖北 创在荆门”行动方案。建立健全高校联络站、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等服务平台。组织“荆门进名校”、“大学生进荆门”、“创在荆门”新媒体推介、“三支一扶”招募、企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大学生实习实训、“十佳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在荆“零距离就业”、“零成本创业”等扶持政策。
2.促进多形式就业创业。积极推进农民市民化,引导城镇居民、下岗职工下乡创办农业合作社、发展农家乐等。加大对微商、电商、现代物流等就业新形态的扶持力度,将网络商户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大力发展线上就业。继续实施“四个一批”行动,帮助22500人就业脱贫,做好“零就业家庭”、退役士兵等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工作。
3.精准服务企业用工。根据企业需求做好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工作,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招聘会,全力服务企业用工需求,将企业缺工率稳定在8%以内。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作用,继续落实企业稳岗补贴政策。
4.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出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引导民营人力资源机构服务本地企业用工。开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创建和星级评定工作。
5.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开展促进就业、鼓励创业政策解读,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推动政策落地。采取综合措施,妥善解决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和结构调整中下岗失业人员分流安置问题。开展“创业+”培训、职业培训、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