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10:09作者:王华老师
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官网正式发布《泉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从此,泉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管理有了新政。
该文由泉州市交通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网信办联合印发。
据滴滴快车泉州分公司介绍,目前泉州市面上的滴滴网约车共约80000辆,9成以上车辆车价为10万元以下。
网约车车辆价格不得低于15万元
除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外,在本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网约车经营者应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法人企业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应设立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在县(市、区)从事网约车服务的同时应具备相应本地化服务能力。
已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类别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条件核查后,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直接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车辆,其车型档次不低于本市巡游车,车辆厂方销售指导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5万元,且高于巡游车主流车型平均市场价格50%以上。
二手车进入网约车市场,其已使用年限自初次登记注册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
鼓励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型。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型的,车辆厂方销售指导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3万元。
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条件——
5-7座(含本数)的乘用车(小客车);
取得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其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不得低于10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额不得低于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