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1 13:38作者:王新老师
2018年湖南省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办法尚未出台。
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大概今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湖南省财政厅日前下发文件,宣布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后,湖南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进一步提高。
湖南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
此次调整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此外还会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对高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职工等群体予以适当倾斜。全省调待工作已于7月31前完成,待遇计(补)发时间从2017年1月1日算起。
待遇调整,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自己能涨多少”。此次调整可以通俗理解为“定额普调+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
定额普调指的是: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均可享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
挂钩调整就是在普惠调整的基础上,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不同的特点,以及各类退休人员原待遇调整办法的衔接挂钩。为了更好地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鼓励参保人员“多缴费、长缴费”,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3.1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对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3%。
原因工残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45元的,按145元调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