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1 21:54作者:王新老师
西安市13日起进一步放宽部分户籍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落户的年龄限制,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力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中,本科学历人员(含国民教育同等学力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的年龄限制,由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调整至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设年龄限制。
西安放宽户籍准入条件本科45岁以下可落户
西安市从3月份落户政策实施以来共迁入落户64344人,同比增加49925人,增长了346%。西安实施的户籍新政,不仅照顾到了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落户需求,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技能人才、投资纳税者、买房入户者和长期在西安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西安的门槛。为鼓励创业,此次户籍政策调整还降低了对个体工商户的条件。西安市的落户新政策没有设置时限,这一惠民政策将长期实施。
毕业生落户政策大调整
>>>学生集体户有住所就可迁移
■问:这次主要对西安市哪些户籍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
答:具体调整内容是:
(一)放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迁移限制;放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二)降低技能人才落户条件;(三)降低投资纳税落户条件;(四)放宽设立单位集体户口的条件;(五)降低买房入户条件,取消政策执行时限;(六)降低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的社保缴费年限;(七)重新定义用人单位的概念。
■问:对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放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西安市原规定对学生集体户口在市内不能进行随意迁移。2017年3月1日起,户口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进行市内迁移。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毕业后可按照就业报到的相关规定,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或负责其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