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21:50作者:王华老师
沈阳、抚顺、锦州、铁岭、盘锦成为首批试点市,服务对象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职职工长期异地工作人员等异地居住人员,异地住院结算时,医保可以直接报销,自己只承担自己应付的部分。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处长刘红涛告诉记者:“办理者只需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再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就可以了。”记者了解到,这种申请是终身有效。
已经办理审批备案的异地居住人员拿着社会保障卡和居住地医保手册,在居住地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结算时按居住地的结算标准,患者只需支付应个人承担的那部分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患者在医院结算时手续也不麻烦,沈阳军区总医院信息科高级工程师高轶测算了一下,从上传费用明细、预结算到打印发票,整个流程下来也就十几秒的时间。
医患信息报销结算过程全联网
只需把社会保障卡一插,十多秒就办结了异地就医结算手续。其实,支撑起这个终端的是一个设计严谨、四通八达的“高速路网”。
看似简单的异地就医持卡结算,实则是医保管理中的一个大难题。既有各市医保标准的不同,又有各市结算平台的应用技术差异,无法实现互联互通。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得从政策设计和网络建设两个方面同时入手。
经过多方研究论证,我省决定执行居住地医保目录、实施参保地报销政策、按照居住地医保结算、省级平台清算的管理办法,实现异地居住人员持卡就医、联网结算。省平台还设计了药品、诊疗、医疗服务项目的“目录”,以解决因各地政策差异和代码不统一而造成的信息传输障碍。
此外,异地居住人员所享受的大额及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将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完毕后进入理赔程序,所报销费用汇入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中。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扩至9个城市
在沈阳等5市的异地居住人员走上就医“高速路”时,其他市的异地居住人员也有望早些享受这种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