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3 21:46作者:李天扬老师
答:依据印花依据印花税方面的规定,营业帐簿包括资金帐簿和其他帐簿:资金帐簿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资金帐簿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其他帐簿贴花后,以后再启用新账簿,按件贴花五元。
问:账簿印花税什么时候交?
答:印花税税目中的营业账簿归属于财务账簿,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的,反映生产经营活动的账册。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一、资金账簿。
1、概念:是反映生产经营单位“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变化的账簿。
2、计税依据: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几种特殊情况的计税依据:
(1)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
营业账簿在计税贴花时,为了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税,规定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算贴花。
(2)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分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缴纳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04号规定:其境外总行须拨付规定数额的“营运资金”,分行在账户设置上不设“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账户。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外国银行分行记载由境外总行拨付的“营运资金”账簿,应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
(3)增加注册资本
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应增加部分补贴印花。
(4)增加资金的次年度
凡“资金账簿”在次年度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未增加的,对其不再贴花。增加的,需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