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8 21:32作者:王华老师
3月26日晚间,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对北京市的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进行监管,其中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限制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开启了对商住房限购的先河。这是继此前几天限购要求认房、认贷和认婚之后,北京对楼市调控的又一击重拳。
或许,许多人还意识不到这条看似简单的消息背后的内涵,但对北京楼市有所了解的人,都明白这个限购令意味着什么。
所谓商住房——又称为商住两用房,与住宅不同,它不能落户,更没有学区,但它相对低廉的价格、坐落位置的优越与较低的购买门槛,一直以来都吸引着许多北漂者的目光,也让不少毕业不久的北漂青年有能力买房定居。
从公告要求来看,商住房的住宅特性正在被驱赶。原本的商业用途正在被恢复。
其中特别指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告还强调,在政策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
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第二: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们有理由相信政府出台的限购政策有其自有的逻辑,但也应看到,其政策发布之迅猛,让许多人一时措手不及,这背后有多少行政干预市场的意味呢?又有多少不甚科学、有待修正的具体政策呢?
有数据显示,目前市场上,商办类物业大约有50-60%是直接销售给个人的类居住类物业,另外还有40%左右的办公类产品,虽然不居住也大部分作为居住用途。
这种情况下,市场成交有可能出现50%以上的跌幅,而价格很可能在未来如果持续严格执行有30%以上的跌幅。在这种情况下,与其说政府是在调控房价,不如说是借助各种强压的限购措施来调控人口流动,从而将大量无法留京定居的外地人驱赶出去,实现降低北京常住人口、祛除北京“大城市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