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5:01作者:才子老师
广西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将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
广西乡村教师的生活待遇将提高,在编制、职称、荣誉等评审方面将获得政策倾斜,还能确保享受缴纳住房公积金、各项社会保险等优惠待遇。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广西出台5年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蓝图,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引导优秀青年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
提高待遇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
近年来,乡村教师队伍弱化问题凸显,不少中小学校教师紧缺、结构老化。由于待遇偏低、成长渠道不畅,乡村学校对青年教师吸引力不足,优秀教师招不来。
如何让乡村教师安居乐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同时,适当降低乡村教师在乡或在县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危旧住房改造申请门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集资建房等多种形式,建设中小学教师安居房。
另外,加大乡镇中小学教师公共租赁住房中央和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补助力度,鼓励各地利用学校自有土地、闲置用地在校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或利用闲置的办公、教育用房改建为公共租赁住房。有条件的乡镇可通过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或长期租赁的形式解决教师住房困难。力争到2020年,乡镇中小学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和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基本满足全区乡镇中小学教师住房需求。
那么,哪些乡村教师可享受这样的待遇?根据《方案》,实施范围包括,全区乡中心区、村、教学点学校的在职在编在岗教师,包括学前教育、小学、初中、特殊教育、中职、高中教师。另外,有条件的地方在生活待遇方面可适当扩大范围。
对已获教师资格证的直接面试招聘
《方案》提出,通过调剂编制、采用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逐年解决编制不足。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或教职工在编不在岗、随意抽调借调教师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