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08:36作者:王新老师
8日,有网民在咸宁新闻网(咸宁论坛)吐槽:为了把自己在外地办理的驾驶证迁到咸宁,需要办理居住证。然而,居住证办理需要半年之久。
网民“从东北混到湖北”在帖中称:自己的驾驶证是沈阳的,想迁到咸宁增项。在询问过交警大队之后,要求他先办理咸宁的居住证。
该网民来到咸安区十好桥派出所办理,被告知申领需要在半年以后。时间如此之久,让他很困惑。
对此,记者采访了咸安区公安局。该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公安部、国务院公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从2016年1月1日起,申领者必须在申领地居住半年以上,才能办理居住证。
据了解,居住证申领条件为:申领者必须在咸宁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或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相片、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等),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领。
工作人员提醒,流动人口到辖区内居住,必须主动到当地派出所登记。以登记录入时间为准,登记时间满半年以上才能办理居住证,所以流动人口应尽快去当地派出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