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08:32作者:王华老师
如果你是外地户口在孝感工作,今后只要办理了流动人口居住证并交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就可申请孝感市常住户口,享受“市民待遇”。今起,在我市的流动人口都可以凭身份证向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派出所免费发放居住证。昨日,市公安局户籍科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详细介绍了流动人口免费办理居住证的具体情况。
“居住证”保障流动人口权益
居住证持证人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定期限、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依法纳税的,可以申请居住地常住户口;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一并申请居住地常住户口。据介绍,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有利于提升非户籍人员的居民待遇,对在我市工作、居住生活的流动人口赋予“居民”地位,淡化户籍观念,更新“外来人口”、“暂住人口”的思维,增进他们对孝感的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
居住证作为持有人在我市居住的证明。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我市与常住人口同等享有相关权益。根据《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办理居住证后,流动人口在居住地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接受公共就业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申请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法律服务;传染病防治和儿童免疫规划保健服务;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同时,可凭居住证申请参加居住地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申请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机动车驾驶执照;随迁子女与居住地户籍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在入学、升学、编班、学籍管理、奖励、考核评价等方面平等对待。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居住证”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在设区市的市辖区之间流动的人员除外。
据介绍,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向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7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居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