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7:29作者:王华老师
一、铜陵市内移居办理地点:入户地派出所
二、铜陵市内移居办理程序:
(一)市内户口迁移由申请人或户主申请办理。市内居民因搬迁、结婚、直系亲属投靠的办理市内移居户口,凭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房屋租赁证、结婚证、出生证或其他相关证明办理。
(二)我市铜官山区、狮子山区、郊区三区区内、区间,铜陵县内,实行网上迁移制度,在入户地派出所直接办理,不再使用户口迁移证。
(三)市内移居户口网上迁移后,移出所当日将微机信息中本所内移出的“网迁人员”进行处理,抽出常表,在常表上注明×年×月×日因何故迁移××派出所,加盖移出章并存档备查。移入地派出所在移出地派出所签发的户口簿内页加盖移出章,打印新常表。
(四)普济圩农场居民迁往三区不再签发户口准迁证,凡符合市内户口移居条件的,直接在移入地派出所办理。
(五)规范农村范围内的户口迁移,除出生、大中专毕业、婚嫁、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军人复退、刑满释放、劳教解教等户口由派出所直接办理外,其他户口的迁入需出具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同意接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