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08:50作者:李一老师
“如果您是户口不在本地的外来租住人员,可来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对于子女上学、驾校报名等都十分重要。”3月16日,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良田派出所开展《居住证暂行条例》宣传周活动,走上街头、入村到户,向居民宣传讲解《居住证暂行条例》的政策新规。
3月16日,在渭南市新盛路与朝阳路十字,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良田派出所民警设置宣传点,向过往市民宣传办理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等,使流动人口了解《居住证暂行条例》。据统计,去年全年高新区常住人口为5万多人,流动人口约为2万多人,但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的还不到两千人。良田派出所辖区流动人口2000多人,约占常住人口二十分之一。
“居住证对市民来说,十分重要,主要用在子女上学、中高考报名、驾校报名、购房、享受医疗等社会福利。”民警赵宏辉说,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且连续居住或连续就业或连续就学半年以上的,可以申领居住证,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
据介绍,流动人口是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在其他县(市、区)居住的人员。流动人员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从今年2月1日起,按要求,陕西省不再办理三年有效期居住证,统一为一年有效期居住证。2月1日以前办理的三年有效期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到期之日前一个月之内,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