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17:08作者:三水老师
西安市公安局了解到,具有陕西省以外其他省份常住人口户籍身份,并在西安市长期居住或务工的流动人口,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换领、补领业务。
对户籍属于陕西省以外的其他省份、在西安市就学的学生,可到学校户籍管理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陕西省以外其他省份常住人口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明;申请补领的,交验居住证。
根据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回户籍地公安机关进行办理: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人员。
2.双胞胎、多胞胎或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及无法现场采集人像、指纹信息或核对信息后难以确认申领人真实性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3.陕西省公安厅人口数据库中无信息的,重证号人员的,申领人户籍信息主项与部、省两级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不一致等。
西安身份证跨省办理流程:
陕西省常住人口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住证。
西安市常住人口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
对于户籍属于陕西省省内其它地市,在我市就学的学生,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在学校学生处开具在校证明(附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并加盖公安(保卫)处公章,到学校户籍管理所在地的分、县局异地受理点进行初步核查,经核查。属于初次申领的不予受理;个人信息网上无照片的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