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08:44作者:王华老师
1、在长沙市居住三日以上的非长沙市户籍人员和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市流动人员(市辖区之间流动人员除外),都应当办理居住登记;
2、拟居住三十日以上,年满十六周岁并在长沙市有固定住所(或固定租住住所)的流动人口,应当申领《居住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流动人口在长沙市有固定住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4、在长沙市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长沙市户籍学生申领居住证的,发给长沙市居住证。
5、对于在长沙市无固定(租住)住所且无正当职业的流动人口,应当进行暂住登记,但不发给《居住证》。
湖南省人才居住证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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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2、推动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3、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4、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关于取消暂住证实施居住证政策热点解读
2015年将推动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所证明(由居委会出具,居住集体宿舍可由单位出具);
3、婚育证明(育龄妇女须提供);
长沙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
4、近期彩照1张;
长沙市居住证照片要求
5、《长沙市居住证申请表》(到所属居委会申请时现场领取并填写)。
6、申请办理有效期为3年、5年的居住证,还需提供长期工作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个人办理居住证流程:
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受理单位填写《长沙市居住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