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08:51作者:李天扬老师
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漳州居住的非漳州市户籍人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办理居住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办理):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温馨提示:
1、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求申办居住证
2、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推荐阅读: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策关注热点
1、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2、推动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3、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4、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办理材料
居住证相片回执
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身份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拍照
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申办人亦可使用身份证的相片回执。)
2.提出申请
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
申办人领取并填写《福建省居住证办理/漳州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