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8 09:47作者:李天扬老师
最新消息:我国取消暂住证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1、在苏州市内居住满半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2、符合在苏州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人员
温馨提示:
1、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求申办居住证
2、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推荐阅读: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策关注热点
1、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2、推动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3、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4、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关于取消暂住证实施居住证政策热点解读
2015年将推动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
1、申领短期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住房租赁合同或单位租房证明)。
3、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
4、携带未满16周岁子女的,还应当出示子女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5、申领居住证的人员除了提供以上材料,还应提供将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本人姓名的房产证、半年以上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6、居住证申请表下载
1、个人现场申请
(1)指导填表。指导申请人按要求完整填写《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
(2)核对材料。当场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对其《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所填内容与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3)打印受理回执。
(4)照片采集。使用数码摄像头当场采集申请人头像信息,导入电脑进行存储。申请人自行提供的数码相片,需与身份证件仔细核对是否同一人,无法判定的不予接受。
(5)申请人信息录入居住证管理系统。信息录入以办证受理点前台录入为主。可以采取以下方式:a、在申请人员不多,受理时间充裕的情况下,办理即录入;b、在申请人员较多、受理时间紧张的情况下,可启动快速受理模式,核查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后打印受理回执,另行安排时间补充录入信息。
2、个人网站自助预申请
3、单位网上集中申领
4、申领现场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