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09:48作者:才子老师
“以往办理居住证,只要本人带全相关材料,前往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当天就能申领到手,可如今想拿到证怎么会需要半年时间啊?”日前,在省会打工的杨女士致电本报,提出疑问。杨女士的疑问也代表了一部分群众的观点。随着《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的正式出台(本报2月19日A5版已刊发消息),流动人口到底如何办理居住证?具体程序怎样操作?我省的居住证持有人会享有哪些权益保障?昨日下午,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人口管理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人员对新实施的《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详细解读。
居住证申领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一、已经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了居住登记,登记时间已满半年;
二、应当在居住地实际连续居住;
三、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
提醒:
在居住地连续居住,须每年签注1次
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办理签注和登记项目变更手续也不收费。
制图/黄会兰
□本报记者董世杰李惺
详解
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才可申领
省公安厅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付江勇介绍说,关于居住登记(第八条)规定“在本地居住的非本市区、县户籍的人员,应按照《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根据《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在本地居住的非本市区、县户籍的人员”包括两类人:一类是外省的暂住人口,即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另一类是省内的暂住人口,即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到省内其他县(市、区)居住的具有本省户籍的人员,但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市辖区到本市其他市辖区居住的人员除外。上述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需要说明的是,流动人口申报暂住登记,既是法定义务,也是申领居住证的基础,只有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的流动人口,才可以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申领三个条件不能少
《办法》(第九条)指出“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按照公安部规定,暂住人口申领居住证需要满足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