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11:56作者:王华老师
山东省2016年棚户区改造最新消息:
1、2016年山东德州将完成棚户区改造16490套(户)
从山东德州有关部门获悉,2016年德州市完成棚户区改造16490套(户),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8000套(户),新增租赁补贴202户。
据了解,新建小区要同步建设水、电、气、暖等市政设施和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保障房申请受理和分配工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修订申请准入条件,逐步打破户籍限制,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严格执行申请、审核、公示制度,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确保阳光操作。
此外,继续完善保障房准入退出机制,对公租房实行“阶梯租金”或“租补分离”等政策,实现有序退出。健全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全面公开建设计划、工程进度、分配房源、轮候对象、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等信息,全方位、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山东省济南市2016年开工5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近日,济南出台《济南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济南城市更新局是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主体是指符合国家、省、市关于政府购买服务要求的棚改服务供应商。像济南市城建投资集团、市西城投资开发集团、市旧城开发投资集团、市滨河开发集团、市轨道集团、市国有资产有限公司、市投资控股公司等原市属投融资平台以及各县(市)、区属投融资平台通过市场化改制后均可作为承接主体提供服务。
承接主体的各大平台,棚改的资金如何解决?暂行办法中指出,承接主体作为服务单位通过自行筹措资金,承接国家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优惠贷款等途径进行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