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1:44作者:李天扬老师
1、办理出生登记(共分为二类)
第一类:计划内婴儿入户(坚持随父随母自愿原则)
申报材料:
(1)法定监护人(父或母)的申请书;
(2)卫生部门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的结婚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及居民户口簿;
(4)《生育证》(街道、乡镇计生部门签办)。
第二类:政策外婴儿入户
申报材料:
(1)法定监护人(父或母)的申请书;
(2)卫生部门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的结婚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及居民户口簿;
(4)《黄石市政策外出生婴儿证明单》,随父亲入户的还需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