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9 11:07作者:王华老师
阳泉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共享发展新理念,把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抓手,作为精准扶贫、教育扶贫的重要内容;坚持整体设计,统筹规划,多措并举,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素质,优化队伍结构;坚持问题导向,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乡村教师队伍的活力。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力争使全市乡村学校优秀教师得到多渠道补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明显改善,教师队伍整体结构更加合理,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保障,职业吸引力显著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
——到2020年,努力培育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三、实施范围
乡村教师是指全市乡镇(不含县城所在乡镇驻地)及乡镇以下的农村中小学(含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引导乡村教师,加强乡村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注重在乡村优秀教师中发展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师风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提升乡村教师职业道德素养。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依据《阳泉市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把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奖惩、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首要依据。建立乡村教师诚信管理体系。(牵头部门: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