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6:59作者:才子老师
人民网南宁9月8日电(张红璐)9月8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及社会公布2015年广西公安机关新推出的多项便民利民措施。从9月起,广西籍居民可异地就近办理身份证补换业务和跨市县网上迁移户口,免除了返回原籍办理的麻烦。
据广西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总队长禤晓龙介绍,公安机关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和有效期满或损坏换领异地办理、跨市县网上迁移户口等便民措施,旨在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结时间。
今后,广西籍居民丢失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损坏,需要在区内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居民户口薄和旧的居民身份证直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无须再返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证件申领手续。因丢失换领的,免交旧的居民身份证。
在广西范围内办理户口迁移的,凡是符合当地户籍准入条件的广西籍居民,只要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和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提交落户申请、办理户口迁出、落户登记的全部手续即可。这项措施免除了以往申请人在户口所在地和拟迁入地见来回跑腿的麻烦。
广西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副总队长李俊华介绍说,申请异地办理身份证补换业务的广西居民,必须是非全国在逃人员,非首次申领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在省级人口系统中至少留存一张本人照片。申请人在户籍地办理二代身份证时未采集指纹或者指纹采集失败的,异地办理不受限制;已采集指纹的,异地办理采集指纹时,必须至少有一枚指纹比对成功。只有同时符合以上条件,才可异地补换身份证。可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领取证件,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关于办理跨市县网上户口迁移,申请人可选择在准迁入地户籍窗口一站式办理迁出和迁入手续,免开具准迁证和迁移证。审批通过的,民警在人口信息系统向迁出地户籍窗口发送迁移信息,系统在30分钟内完成准迁信息发送工作。迁出地户籍窗口民警接收到准迁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预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