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1:51作者:王华老师
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公民或出国未注销户口的公民为其新生婴儿办理报户。
1.入户申请表;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3.父母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父母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1年的,除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分娩证明或病例病案档案复印件(加盖医院行政公章或档案查询章)。
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办理。
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所在地
1、临潼分局华清派出所
临潼区南北大街中段83812679
2、临潼分局骊山派出所
临潼区西花园(城区)83812443
3、雁塔分局长延堡派出所
雁塔区电视塔西面麦德龙北面85251078
4、雁塔分局电子城派出所
雁塔区北山门口村内88253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