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13:42作者:王新老师
黄山市国土资源局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
[2015]9号
阳湖镇紫阜村民委员会:
因帅鑫园区D-3A地块、帅鑫园区D-3B地块、帅鑫园区D-4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经黄山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黄山市2015年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地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①帅鑫园区D-3A地块
东至泉水塘路
南至阳湖镇紫阜村集体土地
西至黄山金箭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北至泉水塘路
②帅鑫园区D-3B地块
东至阳湖镇紫阜村集体土地
南至帅鑫大道
西至黄山金箭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北至泉水塘路
③帅鑫园区D-4地块
东至鑫业路
南至帅鑫大道
西至阳湖镇紫阜村集体土地
北至泉水塘路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屯溪区阳湖镇紫阜村集体土地1.3823公顷,其中农用地1.2467公顷(耕地1.1940公顷、交通用地0.039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134公顷)、建设用地0.1356公顷。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四、征地、拆迁初步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之规定,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征收土地方案》上报审批。
地类 | 年产值(元/亩) | 土地补偿倍数 | 安置补助倍数 | 合计补偿标准(元/亩) | ||
农 用地 | 耕地 | 水田 | 1850 | 8 | 15 | 42550 |
旱地 | ||||||
水浇地 | ||||||
园地 | ||||||
林地 | ||||||
交通用地 | 1850 | 8 | 15 | 42550 | ||
其他农用地 | 1850 | 8 | 15 | 42550 | ||
建设用地 | 1850 | 5 | 6.5 | 21275 | ||
未利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