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0:12作者:才子老师
2018肇庆平均工资及人均可支配工资暂未公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以往肇庆平均工资及人均可支配工资,仅供参考!
为方便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和使用平均工资数据,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统计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国统字〔2009〕114号)规范平均工资数据发布的要求,现将2017年肇庆市及各县(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不包括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就业人员及在岗职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肇庆市统计局
2018年6月5日
附: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为准确反映行业用工情况,从2011年起,将在岗职工中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了单独统计。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在岗职工以外,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