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08:49作者:才子老师
2015年12月31日讯从海口市环保局了解到,海口印发了《关于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的公告》,其中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2016年每辆补贴16000元。
据悉,海口将根据《海南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开展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工作。提前淘汰黄标车申请补贴条件为:1、现登记地在海口市以琼A开头的黄标车,或在原省车管所和琼北车管所登记,以琼C0、琼C9、琼CA和琼O开头,车主现登记地在海口市的黄标车;2、不属于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3、不属于当年度及之前达到强制报废或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4、不属于因自然原因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5、未曾享受国家老旧车报废更新政策补贴的车辆;6、车辆应当交售给省内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车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什么是黄标车:黄标车是指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一般指2000年7月1日前生产)的汽油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一般指2008年7月1日前生产)的柴油车。
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受理单位:海口市环境保护局;受理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南楼6019室;受理时间:自公告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每个周五集中受理申请(国家法定假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