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08:46作者:三水老师
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于2009年4月正式启动,并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编制工作。2009年5月市政府提请市人大通过《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实施评价报告》,并按照法定程序上报省政府,省政府于8月报请国务院批准。2010年4月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简本)》初稿。5月组织召开了《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思路汇报会,征求了省、市各位领导、省内外专家、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2010年11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西宁召开了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审查会,并印发了部际联系会议纪要,原则同意西宁市开展《规划》局部修改工作。2011年3月中规院完成了西宁和海东补充现状调研和资料收集更新,增加了“十二五”规划、东部城市群规划等基础性内容。6月完成了规划初稿,多次征求区县和各相关部门意见。7月21日、22日分别召开了总规评审会和省级部门征求意见会。8月2日就规划编制成果向市城市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作了专题汇报,研究确定了城市性质和规模等主要内容。8月23日,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8月25、26日,第14届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广泛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西宁市2030年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主要内容
《西宁市2030年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共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概述:主要说明了西宁市地理位置与自然条件、行政区划与历史沿革、社会经济发展等城市概况和历版城市总体规划回顾与实施评价。深刻分析了规划编制的背景,确定了规划指导思想、规划期限、规划范围。规划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和健康城镇化道路,抓住第二轮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以“率先发展”为核心,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和循环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职能和创新能力,促进文化繁荣,创造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加强省域和青藏高原的集聚能力,引导西宁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规划期限为2010-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0-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远景为2030年以后。规划市域范围为:包括西宁市辖城东、城中、城西、城北四区和大通、湟中、湟源三县,总面积7665平方公里,规划内容是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跨界区域协调;中心城市:西宁市四区及湟中县的鲁沙尔、甘河滩、汉东、海子沟、多巴、拦隆口、李家山和大通县的景阳和长宁镇部分用地,总面积为1425平方公里。
第二部分为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分析了西宁市的区位特征、经济发展、资源条件、生态条件等城市综合发展条件和西宁市在国家、区域、省域、东部城市群等环境下的发展态势与新要求,提出了产业发展缺乏区域统筹、城市建设用地蔓延扩张、空间增长方式不可持续等城市发展的核心问题。基于对西宁城市发展综合条件的判断、结合区域发展态势和要求,规划通过提升区域地位、强化服务职能、突出高原特色、建设宜居城市,确定了西宁市城市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总体目标定位是将西宁打造成“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中心城市,带动区域发展的西北经济高地,自然人文有机融合的区域服务中心,具有国际知名度的高原旅游名城,宜居宜业、保障完善的生活之城和幸福之城。
城市发展战略是:引领区域:加强与兰州和海东的区域协作,构建“大西宁”都市圈,引领东部城镇群发展;主动转型:城市功能转型、调整产业结构、重构空间格局,实现整体竞争力提升;彰显特色:突出高原城市风貌特色,打造低碳生态宜居城市。
经济发展目标:全力推动西宁经济转型,优化经济和产业结构,实现经济的平稳快速增长。到2015年,GDP总量突破14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8%以上,工业用地效率有显著提高。到2030年,GDP总量突破45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0%以上,经济结构得到显著优化。
社会发展目标: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努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完善医疗、教育、保障性住房、公共交通、文化、体育、养老设施、安全防灾设施等社会人文领域的资源配置。到2015年,中心城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达到西部省会城市的先进行列,市域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有效缩小与中心城区的差距。到2030年,中心城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初步建立与人口分布和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使城乡社会发展领域的二元分割局面得到根本性扭转。
资源与环境目标: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和流域综合治理,建立稳定的区域生态网络,不断提高宜居水平;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能,促进城乡空间集约紧凑发展;加强水资源和能源的循环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应用规模;提高城乡生产和生活污水、垃圾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水平,加强大气环境的监测和治理,削减温室气体和有害气体的排放规模。到2015年,在巩固现有环境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实现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到2030年,使西宁的能源资源利用水平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国家标准,争取进入全国省会城市先进行列,生态环境和宜居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第三部分为东部城市群及市域空间统筹发展规划:根据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快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划编制增加章节,在全面分析东部城市群发展现状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范围划定为“一核一带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