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09:08作者:李一老师
甘肃某机电物资公司被判向兰州某物资有限公司给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566万余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等费用。但判决书生效后,该公司迟迟不履行。
5月22日上午,兰州中院执行局法官一行人前往该公司强制执行,但该公司财务人员一问三不知,负责人始终不露面。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执行人员联系开锁公司,强制对该公司员工拒不打开的保险柜、文件柜、储物柜进行开锁,并对其不提供电脑开机密码的电脑拆卸硬盘。
澎湃新闻从兰州中院了解到, “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开展一个多月来,兰州各法院已执结多起案件,既有强制腾退房屋案,也有民间借贷纠纷案、劳务合同纠纷案,多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老赖”被各法院拘留。
被判付款566万余元,被执行公司拒不履行
兰州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某机电物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兰州中院、甘肃高院两级法院审理后,判决甘肃某机电物资有限公司向兰州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给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5664123.12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以未支付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24%支付至实际付款之日之后的违约金。
判决书生效后,甘肃某机电物资有限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兰州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兰州中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兰州中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甘肃某机电物资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兰州中院介绍,5月22日上午,为确保执行工作在甘肃某机电物资公司员工正常上班的情况下进行,执行法官提前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由兰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陈伟第一时间带领若干执行人员、法警及法院财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等工作人员前往被执行人办公场所,强制执行。
员工不配合,执行人员强制开保险柜、拆硬盘
到达现场后,执行人员向甘肃某机电物资公司在场员工宣读搜查令,要求该公司财务人员打开电脑,对其公司财务凭证进行搜查。
兰州中院介绍,起初该公司财务人员态度强硬,一问三不知,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在执行法官向其阐明了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严重法律后果后,财务人员才半推半就地开始联系公司负责人,打开部分电脑及保险柜,说明公司目前经营现状及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