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8 04:36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是建立保障机制。
为妥善解决老年乡医生活补助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全市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起老年乡医生活保障机制,确保其老有所依。
二是严格审核认证。
为保证补助发放的公平性与准确性,卫市生计生、财政、人社等部门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乡村医生身份及工作年限认证工作,对原始物证、证人证词、补助名单等资料,实施了县、镇、村逐级审核与公示,最终认定了符合补助条件的乡村医生6571名。
三是足额落实补助。
对于符合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按照工作年限每满1年每月2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剩余不满一年的工作年限按1年计算。据此,财政部门及时核拨了补助资金4917万元,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渠道,将补助资金统一发放到了补助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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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对符合领取生活补助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按规定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2015年11月2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符合领取生活补助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按规定标准发放生活补助。省级财政依据2013年各地卫生、财政、监察、审计四部门联合审核上报的2012年度老年乡村医生人数,将省级应负担数列入转移支付补助基数,以后年度因人员增加所需资金由省辖市、县(市、区)财政负担。
北京:乡村医生月补助有望达5500元
2016年4月12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等多部门举行联合发布会,解读于3月25日印发的《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乡村医生的政府补助标准将从现在的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到3500元,部分条件艰苦的山区村医每月补助最高将达5500元。最快7月份,一些涉农区落地政策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