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4 22:55作者:李一老师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出差管理工作,本着高效、务实、节俭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因公务需要出差至国内各地区的公司各级员工。
第三条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差旅费申请表》,经部门预算专管员、部门长、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出于考勤需要)、分管总、公司负责人签字,此申请表作为费控签报的附件,费控具体流程为:
1.出差经办人员-部门预算专管员-部门负责人-财务预算管理员-财务负责人-分管总-公司负责人。
2.根据预算动支金额,超权限的由上级公司审批。
3.《差旅费申请表》必须在出差前审批完毕,费控签报如有特殊情况出差前未能及时进行出差审批的,出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必须补办出差审批,并附纸质签报说明原因,经分管总、公司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提交出差申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各项标准应严格按本办法第六条执行。
(2)费用预算中如有“其他”项目发生时,必须在备注栏中详细说明原因。
(3)参加会议、培训的需附会议、培训通知。
(4)公司多个部门员工因同一事项同时出差,应由主办部门提交签报,预算中心、成本中心归属出差人员所在部门。
5.总公司、分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公司人员有前往参会、参训的,需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完成《差旅费申请表》审批,如确认总公司、分公司有预算支持的,且预算不能及时下发的,应向所在部门预算专管员反映,并由部门预算专管员向分公司对口部门先行预借预算,追加后及时提交费控签报审批。
第四条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允许借款。如特殊原因(金额在5000元以上,属于项目组性质出差)需借款的,必须提交借款申请并通过审批,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预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的合计。
第五条公司员工出差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见第六条下方的出差交通工具标准),出差人员要提前通知综合管理部,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订购机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