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9 08:41作者:王华老师
4女受害最少12岁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本月23日,郴州桂阳县公安局通报称,警方于18日破获「系列杀人案」,拘捕方元镇50岁村民肖兰生,怀疑他与多名女子被杀案有关,疑凶供称分别将两名12岁、一名13岁及一名30岁女子骗至家中杀害。 电单车接走女生称卖他乡) 最后一名疑遭杀害的女子是方元镇观山村李石生的12岁女儿李青青(化名)。李石生说,本月1日(星期四)青青首次到20公里外的浩塘中学上学,按事前约定,她放学后会到浩塘乡的舅父家玩,并在舅舅家过周末。
但7日晚,他突然接到校方电话,问青青为何未去上学。李石生立即致电妻舅,才知青青跟本未去舅父家。去学校查询后,李石生得知其女2日放学后,被一名男子骑电单车在校门口接走,并称是其父要他来接的。李石生立即报警,并印制「寻人启事」广为张贴。至17日下午,有人致电称,2日下午,看到一名男子带「寻人启事」中的女孩在嘉禾县肖家镇,女孩不断哭喊「我要回家」。
经了解,李石生认定带走青青的是邻近观山村的白泥坳村民肖兰生。次日,他和亲友抓住肖兰生质问,对方称以4000元将青青卖走。李石生不信,于是将其交给公安局。在审讯时,肖兰生招供自7月起先后强奸及杀害4名女子,并将部分尸体埋在家外300米处的山坡,警方当日在现场掘出多具尸骨,并在肖兰生家中检获人头骨、长发、女人内衣裤等。
埋尸山坡家中检头骨内衣裤
村民称,肖兰生性格孤僻,极少和村民来往。早年在与妻子分手后,一直独居在白泥坳一座两层高房屋中。 对于有传闻指疑凶杀人碎尸后曾吃人肉,李石生则恨不得将疑凶「碎尸万段」:「他不仅杀了我女儿,还吃了我女儿的肉。」但桂阳县委宣传部未有就有关传言作回应,只称案件还在调查中,待全部查清后才会作公布。
盘踞郴州十多年,涉案129起、被控19项罪名,几名公安副局长沦为保护伞,被称为郴州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涉黑案9月27日由省高院在郴州二审。
该团伙在郴州永兴一带为非作恶,霸占矿产资源,大肆敛财,导致4人死亡,几十人受伤。一审头目陈晓青、戴林辉被判有期徒刑20年,遭到郴州市检察院抗诉。
27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郴州中院审判庭依法对此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次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的有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等25名原审被告人。庭审预计持续两天。
事件
几十人死伤在他们刀下陈晓青,几年前这个名字在郴州市永兴县让人谈之色变。七十多岁老太太被他们一刀砍断左手;有人得罪了他们吓得连夜搬走,十几年都不敢回家……这些真实发生的事情至今仍在当地流传。
检察机关介绍,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等人纠集人员,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他们在县城各个娱乐服务场所开设赌场,插手或强揽工程项目,强行入股煤矿、沙场、冶炼厂,收取保护费,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暴力犯罪活动,导致4人死亡,10人重伤,30人轻伤。
他们还倚仗该组织势力,操纵选举,渗透农村基层政权。该组织头目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担任过村主任、村支书、镇人大代表。该组织的成员横行乡里,以黑敛财,主要成员的个人资产都有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
办案
两公安副局长被查
2009年9月22日,经公安部督办,湖南省公安厅将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等人的“永兴帮”涉黑团伙案件列为“9·22”专案。
一个涉黑团伙为何能盘踞如此长时间?办理该案时,永兴县公安局曾一次性调离四位违纪的公安干部,其中就有两位副局长。
2010年3月15日,郴州400多名警力连夜实施抓捕,一举摧毁以陈晓青、戴林辉、许以国为首的永兴特大涉黑组织,抓获团伙成员52名。
开庭
一审宣判来了两万市民
2011年4月7日,此案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郴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红卫带队出庭支持公诉。
同年7月,郴州中院一审宣判,该组织头目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有期徒刑20年。
宣判在郴州市一家中学体育场举行,当天近两万名市民赶到现场,宣判后有人在现场燃放鞭炮庆祝。一审宣判后,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以“认定不当”和“量刑过轻”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释疑
三黑老大为何没被判死刑
2011年9月16日,郴州中院在该院的“法院开放日”活动中,对判决结果做出审判释疑。
该院新闻发言人介绍,本案中,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是团伙组织的领导者。“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故此,许以国因其犯下的多项罪行,数罪并罚,死缓吸收有期徒刑,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陈晓青、戴林辉二人,分别在各自累计的有期徒刑63年、69年中,被定为有期徒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