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09:00作者:王华老师
1999年警校毕业的龙杰锋成立“龙兴社”2000年龙杰锋在夜总会出警行凶致被害人死亡2000年起“龙兴社”横行鱼市酒吧大肆收取保护费2005年2月24日龙杰锋被仇家枪杀2005年3月四会警方摧毁“龙兴社”声音“第二天我才知道,当晚‘龙卷风’被人‘买起’了,去放鞭炮的大都是酒吧、娱乐场所的小老板。”———住在大沙的吴伯“我回过头,看到吴德森拼命地往外跑,‘龙卷风’就挡在门口,堵住了吴德森唯一的活路。”———与“龙兴社”马仔发生冲突的阿聪“我听人说,这是‘龙卷风’的人干的。在四会贩鱼,要么交保护费,要么就收摊!”———鱼贩老丁
夜幕之下“龙鬼”中枪身亡2005年2月24日。繁华的四会市区结束了一天的喧嚣,夜幕降临了。天空下起了毛毛细雨,晚归的路人匆匆消失在小巷尽头。一辆黑色的凌志小轿车缓缓驶出“地茂美食”饭店,行进在空荡荡的沿江路上。车里的人谈兴正浓,全然没有注意到有一辆蓝色的摩托车正悄悄尾随其后。轿车以每小时二三十公里的速度行驶,摩托车跟它保持着10米的距离,亦步亦趋。轿车拐入沙尾一路十八巷金三角路段时,摩托车突然加速、逼近。坐在摩托车后座的男子掏出“雷明登”猎枪,举枪、眯眼、瞄准,“砰!砰!砰……”枪声划破寂静,时间定格在22时10分。轿车紧急加速,慌乱之中撞上了路边的障碍物,玻璃簌簌掉了一地。“龙鬼!龙鬼!”轿车内后排男子惊恐地大喊着“司机”的名字,“司机”没有反应。该男子打开车门夺路而逃,边跑边拿手机报警。凶手当即调转车头,驾摩托车绝尘而去,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离轿车不远处,两个17岁的男孩痛苦地捂着脸,鲜血沿着指缝向下淌。刚刚下晚自习的他们,被这场突如其来的枪杀事件殃及,头部、颈部、背部都是鲜血。被误伤的是两个读高二的男生,曾民江伤势较重,背部、面部遭铁砂击伤(无生命危险),何振辉伤势较轻,右耳后枕部受伤。伤者很快被送往医院,司机“龙鬼”头部中枪,抢救无效死亡。
图:今年4月,肇庆四会市召开“打黑除恶公开宣判处理大会”,右一为梁金国,右二为梁建文。百姓放鞭炮欢庆“龙鬼”毙命让人震惊的是,死者“龙鬼”竟是一名警察。堂堂警察竟然在大街上被人“毙”了,“闹市枪声”震惊了四会,震惊了肇庆,惊动了广东省公安厅。警察被枪杀,是“黑手”报复,是买凶杀人,是因公殉职还是与人结怨?省公安厅设立专案组亲临四会,表示为了保障执法者和普通百姓的生命安全,对此案要“彻查到底”!当夜,四会市公安局会议室里灯火通明,肇庆市委副书记黄平方,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郑针和与“2·24枪击案”专案组的领导人员通宵未眠,紧急部署缉凶工作。警方调查发现,死者系四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民警龙杰锋,27岁,警校毕业,先后在四会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经侦支队工作,曾任巡警和民警。然而,就在警方通宵开会,紧锣密鼓缉拿凶手时,四会市大沙(镇)、姚沙(乡)鞭炮齐鸣,红透了半边天。他们不是在庆祝节日,而是在庆祝龙杰锋的死。“鞭炮声持续了一个多小时,还有人放烟花庆祝,大沙热闹得不得了,街上的烟花、鞭炮全卖光了,去晚了的人都买不到。”住在大沙的吴伯清晰地记得那一夜放爆竹的情景,吴伯说,“第二天我才知道,当晚‘龙卷风’(即龙杰锋)被人‘买起’(即买凶杀人)了,去放鞭炮的大都是酒吧、娱乐场所的小老板。”“其实,不光是大沙、姚沙的人在放鞭炮,四会市区的人也在龙江河的大堤上放鞭炮!”城中区一家日杂店老板说。当夜一些酒吧的生意出奇地好。“凌晨1点多了,我酒吧里的7个大包厢都坐满了人,他们是来庆祝‘龙卷风’死亡的,连埋单时都说‘今天太高兴了’,连打折都不用了。”城中区一家酒吧老板提起当天盛况,还津津乐道。警校毕业后秘密组织涉黑“龙兴社”人民警察死了,四会市民为何鸣炮欢庆,说他死有余辜呢?随着案情的深入,四会警方陷入一个尴尬的境地:作为人民警察的龙杰锋,竟然是四会最大的黑恶势力“龙兴社”的老大,绰号“龙卷风”、“龙鬼”。“龙兴社”横行四会5年,也正是龙杰锋从警最“辉煌”的五年。据当地的《西江日报》报道:“最初的侦查很困难,群众不配合,惧怕被报复,甚至有一些群众对死者怨恨,对凶手充满赞美、袒护,不愿为案件提供线索。”“不破此案决不收兵!”肇庆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郑针和一声令下,掷地有声,要消除群众顾虑,必须先打掉四会的黑势力。一场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在四会拉开了序幕,龙杰锋及其组织的“龙兴社”的罪恶黑幕也一点点地浮出了水面:警方调查发现,1999年,时为四会市东城派出所民警的龙杰锋秘密组织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暗中招募150多人,逐步形成了以龙杰锋为首,以邓洪枢、黄向华、黄建华、江君鹏、曾浩斌、邓耀明、张绍荣、蓝志明等人为骨干,以龚顺安、张锋等人为主要成员的犯罪组织———“龙兴社”。知情人士透露:“龙兴社”的班底是罗源帮。龙杰锋的家在四会市罗源镇,他1999年从警校毕业后,在四会市里当警察,就秘密纠集家乡一些无业青年来四会市“捞世界”,形成以龙杰锋为首的罗源帮。“后来随着帮会成员壮大,在四会打出了一些名声,就成立了以他的姓为名头的‘龙兴社’。”“龙兴社”成立后,制定了行动纲领,建立了严密的组织,进行了明确的分工。他们经常持猎枪、砍刀、铁棒在四会市大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收取保护费、开设赌场、强占收取河沙开发权,还称霸鱼市、在学校结团组社并妨害执法部门执行公务。知情者透露,“龙兴社”的成员时常聚集在四会市汽车站的2楼会议室开会,有十几个马仔在楼下站岗,不许任何人靠近。根据执行任务的优劣,“龙兴社”的成员可获得不同的“薪资”。而支撑“龙兴社”150多人开销、挥霍的资金,则来自于鱼市、酒吧的保护费和开办地下赌场的非法收入。为了争夺利益壮大组织实力,“龙兴社”还先后非法购买了刀具、枪弹等武器,多次与其他黑恶势力打架斗殴20多起,致5人死亡,多人受伤。为了笼络人心,龙杰锋及“龙兴社”对一些因违法犯罪受伤、死亡的组织成员支付医药费或对其家属进行抚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