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5 20:10作者:李天扬老师
确立至今30余年的个人所得税体制,终于要启动一次大改了。而且,在新一轮财税改革的清单中,它将被安排到房地产税改革之前。
经济观察报获悉,个税改革方案在财政部内部已经完成,预计最快2016年上半年可以上报,下半年会选择部分方案实施。
2015年12月初,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透露,上述方案中,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纳入个税抵扣,可能会率先启动;未来随改革进一步推进,家庭赡养老人费用、子女教育费用以及房租等,也有望陆续被纳入个税抵扣。与此同时,他还表示,个税的费用扣除额标准,即通常所说的起征点,基本上不会再提高了。
从2005年开始,几乎每隔三年,《个人所得税法》都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修改一次,而调整个税起征点是历次修法的主要内容。目前,个税起征点已从每月800元提高至2011年确定的每月3500元。但此后四年,再无动静。
直至2015年5月,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案,更深层次的改革轮廓才日渐清晰。
经济观察报从权威渠道获知,新一轮个税改革方案的基本思路已经敲定,长期来看将分四步走,包括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最终目标是以家庭为纳税单位,按照劳务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偶然所得进行分类征税,在确定合理的起征点后,对家庭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支出进行税前抵扣。
但这套理想的“大综合”方案,目前仍困难重重。2015年12月11日,一位省级税务局所得税处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说,2016年可能实施的个税改革,实行“小综合”的可能性很大。不同于“大综合”的是,“小综合”仍以个人为纳税人,只是将原来的11项个人收入分类综合成若干大类,同时扩大一些税前抵扣环节,比如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房租等。
“现在对于个税改革的配套,比如银行信息等很多方面都有欠缺。”上述所得税处人士说,尽管之前在实施个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须自行申报的政策时,相关部门已经进行了不少信息采集工作。但是不改永远不知道有多少欠缺,不如开始改革。
推动力
个税改革的“插队”,似乎始料未及。
早在2014年财税改革全面启动之初,财政部就提出了六大税制改革,分别是营业税改增值税、资源税、消费税、房地产税、环境税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