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1 18:25作者:三水老师
发放年终奖的“三项基本规则”
2016年岁末即将到来,不管是还在赶业绩的还是已经可以悠闲下来的上班族,心底都开始期待起“年终福利”来。“去年老板给每人发了一台最新苹果手机。”“去年销售业绩最高的人发了一辆轿车。”“去年,我们的福利是一块猪肉。”……有网友也提出,曾经遇到过个别不良企业拿年终奖来诱惑吸引求职者,到年底时随便找个借口不予支付年终奖或者干脆就不承认之前的口头承诺,以达到赚取廉价劳动力的目的。
在某人力资源网站的BBS论坛上,一项以“你们的年终奖都写进合同了吗?”为题进行的调查显示,投票的网友中仅有10%的表示,年终奖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30%的表示合同里没有约定年终奖的发放,但是每年都会有。还有45%的网友表示合同里没有写,发不发看老板的心情和业绩。
单位能不发年终奖吗?入职不到一年也能有年终奖吗?今年生宝宝休过产假,“双薪”会不会被敲掉……职工该不该拿年终奖,究竟谁说了算呢?这是很多上班族都很纠结的问题。
其实对于是否应发年终奖、如何发放年终奖,还是有章可循的,简而言之,即劳动合同有约定的,约定说了算;无约定但单位有规定的,规定说了算;既无约定也无规定,实行同工同酬。
规则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约定说了算
法律法规没有对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做出具体的规定,年终奖是企业给予员工的年终奖励,属于企业自主管理的范畴,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考虑是否发放以及如何发放。但是用人单位在发放年终奖的过程中,不能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奖金一项包括生产奖等。对于生产奖的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可见年终奖也是工资的一部分,如果劳动合同里面有确定的年终奖数额,单位就应按时足额发放。还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根据劳动者的业绩支付年终奖,即年终奖严格按照绩效考核成绩发放,当然有的公司发放年终奖还将综合考量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员工所在的岗位级别,但是员工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在发放评估中至关重要,如某某级别的员工按照当年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再结合当年经营单位盈利状况,按规定的比例可提成多少经营单位的利润,他本人也可以比较准确地计算出来。那么,即使是年中离职或新进员工,只要符合规定条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