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14:47作者:王华老师
读《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有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这对于一名在基层想谋事、有闯劲、敢担当的干部来说,无疑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
《意见》主要包括了大力教育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着力增强干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本领能力;满怀热情关心关爱干部;凝聚形成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七个方面的内容,在充分调动了干部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为担当作为的干部鼓劲撑腰的同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意见》的出台一是给想作为、能作为的干部提供了平台,让他们能够“有的放矢”,借此次机会崭露头角、得到重用;二是为一些想作为干部一批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前期“裹足不前”的“能量”积累在此时一定能够及时“释放”,转化成发展动力,让前期“构思”迅速落地;三是为广大基层干部提供了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路,“不按常理出牌”的可行措施会越来越多,也会逐渐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
仔细阅读,我们发现在《意见》中多了一些更为“柔软”更加“人性”的内容。在“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中就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这为广大领导干部解决了“后顾之忧”,让那些本想蠢蠢欲动有所作为却又有所顾虑的领导干部有了下定决心好好干一场的决心,让那些只想“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混日子领导有了危机感,让那些以为“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领导有了清醒的认识,让整个工作队伍有了新的活力。但是,在参照《意见》对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指导方法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提高警惕,切勿走入认识的误区,做事虽然可以不拘泥于常规方法,但也必须限制在法律规章的框框内,特别是任务重、压力大、灵活度高的基层工作,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制度的“宽松”并不是“安全区”,而是“紧箍咒”,一定要看到,容错不是搞纪律松绑、管理松懈、作风“减压”,更不是对违规逾矩者的无原则庇护。划定“容”的底线,辨别“错”的实质是践行容错机制的前提,这也是《意见》的有可为、有不可为的主旨,这就要求广大干部要合理运用、熟练掌握,不能有私心杂念、心存侥幸。
《意见》的实施鼓励了敢于干事创新的干部做改革的实干家,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助力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