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3 22:22作者:王新老师
健全制度,统筹推进。
开展党日活动是党支部开展工作、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制度保证,是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的有效形式。为此,今年3月,丹东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落实党日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日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各领域党支部党日活动时间、参加人员、主要内容、活动主题等作出统一规定。固定活动时间:为强化党员主动过党日的意识,确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为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活动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
村、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和国有企业党日活动时间原则上为每月15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统筹设计主题:市委组织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每年统筹设计两次活动主题,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每季度统筹设计一次活动主题,其他月份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行确定,自上而下统筹安排,确保党日活动真正严起来、实起来。细化活动内容:各支部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进行党的教育、召开党的会议、处理党务工作、开展志愿服务、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等。强化监督指导:各级党组织注重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开展党日活动的督查指导,市委组织部对各县(市、区)领导干部参加党日活动进行抽查,市直机关党工委派专人列席指导市级领导所在党支部的活动,确保党内生活更加健康。
明确主题,规范开展。
根据不同领域党组织的特点,指导帮助党支部确定党日主题,策划设计组织生活菜单,确保每次活动都有实质性内容,有效保证了全市党日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效果明显。一些机关年轻党员说:“党员在党旗下排队交党费,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我觉得参加党日活动就像过节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