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5 02:28作者:王新老师
通过对《准则》的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意义重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形成了“两个关键”,即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对于党内政治生活,全会提出了“四个着力”,明确了首要任务、根本保证、重要目的、重要任务、根本要求、重要基础、组织保证,等等。《准则》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重要遵循,要求我们在深入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坚决落实。
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坚持从严治党完善党内监督意义重大。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要“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这“四个做到”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这“三个监督”。《条例》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成果,科学回答了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完善、更规范、更细化的制度保障。
结合法院工作,我认为,我们应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理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院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党内监督,抓好法院队伍建设,促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新提升。
全面从严治党没有止境,党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准则》提出的根本遵循、目标要求和十二项具体规定,彰显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而这正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本质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准则》,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政治保障。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握《条例》精髓,把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运用好、执行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干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继续保持“零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