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2 22:05作者:王新老师
运用系统化思维,深刻领会“三项机制”的丰富内涵。《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准则》《条例》是纪律规定,突出高线引领、底线约束,为“三项机制”划定边界。“三项机制”中,“激励”聚焦“不想为”问题,营造能者上的“风向标”;“容错”聚焦“不敢为”问题,形成宽容失败的氛围环境;“能下”聚焦“不作为”问题,传导庸者“下”的外部压力。“三项机制”都从不同角度,强调要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为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提供组织保障。“三者”之间关系,体现了系统化思维,突出“能者上、‘担’者励、‘错者’容、庸者下”要义,相互交织、互为支撑,丰富了干部选任工作,对落实《准则》《条例》提供了系统有效的制度保障。
对标科技部门新定位,准确把握“三项机制”的目标要求。面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科技创新的新要求,面对科技研发存在不确定性风险的特点,面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存在的瓶颈难题,迫切需要我们解放思想、转换观念,着力在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上找准突破口、大胆创新,着力在调整优化我省产业结构、区域结构中找准着力点、敢于担当。
践行“三项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全国科技创新大会进一步强调,政府科技管理部门要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推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两个轮子一起转。要想最大限度激活创新这一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就必须有强有力的制度创新作保障。而制度创新比科技创新更需要勇于担当的意识,更需要先行先试的勇气。这就要求我们深入践行“三项机制”,鼓励激励改革中的“勇”者,及时调整改革中的“庸”者;鼓励激励广大科技干部以服务的意识和态度,推动政策和制度创新,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松绑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