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9 22:18作者:王新老师
法院二学一做学习心得(共10篇)二学一做“千学百悟”学习心得两学一做“千学百悟”心得体会近段时间以来,我社区通过支部大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第七章《打铁还须自身硬-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内容,使我们每一名普通党员对严肃党纪、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观念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推荐访问:
方略与时俱进的新创造,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新常态下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务必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四个全面”内涵,明确法院工作方向,自觉把人民法院工作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协调推进。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为人民法院服务大局指明了前进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战略举措,为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指明了实践路径。霍姆斯说,“我们占据的位置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去的方向。”新常态下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必须深刻领会“四个全面”的历史意义、基本内容和内在逻辑关系,以“四个全面”为引领,明确方向,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助力小康社会建成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在“四个全面”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无论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还是全面从严治党,都是由这个统一的奋斗目标来统领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我们要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在这个“全面”里,“全面”是关键,是一个“五位一体”的“全面”,其内涵宏厚,外延广阔。人民法院工作在其中的意义重大。司法,虽然不能直接创造社会物质财富,不是直接的社会生产力。但是,司法却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必不可少的内驱力因素和保障性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司法活动不仅在规范市场、调节市场、调整市场主体之间利益分配、指导市场主体依法规避市场风险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引领和驱动作用;而且在保障市场公平、稳定、有序运行方面更是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不仅如此,司法活动还是政治民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有机组成,是直接适用现行法律以调整社会关系的舵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后盾力量。由此可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