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7 22:18作者:李一老师
强调党员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党员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一、忠诚:修信仰之心
有信仰的民族才是有希望的民族,有信仰的人才是有前途的人。民族有了信仰,这个民族就有希望,国家有了信仰,这个国家就有新生。内心坚定了某种信仰,行为上就会有奋发向上的作为。
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法律必须来源于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没有法律信仰,法律是苍白的、法治是无望的。法官不信仰法律,不信仰正义,良法也会成为死法。
法治国家的形成,不在于法律有多少,法官有多厉害,重要的是通过严格、公正地执行法律,既解决了纠纷,又培养出整个社会崇尚法律至高无上的精神和传统。依法治国要在中国落地开花,必须要有信仰作为支撑、作为保障。
法官必须怀着一颗谦卑的心,在内心确立对法律的信仰,严格依法办事,忠于法律,信奉法律。这是法官永远不变的政治本色,这是法官的职业之魂,这是法官的立身之本。
二、干净:修廉洁之习
公生明,廉生威。清廉与否,是古往今来人心向背的晴雨表,是为政者官德优劣的分水岭。
法官是国家法律的实施者、执行者。审判不仅是靠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取信于民,而且更要靠法官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影响并感召群众。人们在评论法院和评价法官时,不单是从法院整个审判工作来了解和衡量,更多的是对某个法官的一言一行给人的印象来感受和评判的。法官个人行为不检点或品质恶劣,会使公众对其实现法律正义的能力产生合理的怀疑。人民群众正是通过耳闻目睹和对法官言行举止的切身感受,来评价法官的形象,进而体会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