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11:19作者:王华老师
第1篇: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会精神十分丰富,新观点、新理论很多。基层干部、普通群众、青年学生学习贯彻、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笔者认为领会“三个是什么”就可以纲举目张,心中有法。
第一,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四中全会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强调,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全会分析指出,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因此,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紧迫性,强调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从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性紧迫性去理解,我的体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的意义可以归纳为以下六个需要:实现中国梦的需要;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保证社会安定有序的需要;树立政府形象的需要;提升公民素质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