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14:04作者:李一老师
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心得体会【1】
保密工作,是新闻单位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而保密法制教育,则是保密工作的中心环节,更是保密人员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搞好保密工作及保密法制教育,对于新形势下新闻单位依法开展宣传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保密工作及保密法制教育在新闻单位整个工作中,必须有位、有为、有味。
一、保密工作及保密法制教育要有“位”
保密工作及保密法制教育在新闻单位工作中要有地位,真正列入领导班子议事日程。早在2010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重新界定各种秘密的制订与保密范围,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做好保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证。作为党和国家的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对该法有着义不容辞地宣传、贯彻、遵守和落实的责任与义务。为此,6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订了《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以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的管理。于是,8月,媒体人员换记者证时,在常规的提交简历之外,都要与单位签订一份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和一份保密承诺书。与此同时,新闻单位负责人也需代表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书。如此严格的关于新闻行业职务行为信息保密措施,这在新中国的新闻事业管理中非常罕见。这说明国家有关部门对保密工作的重视程度,更说明保密工作在新闻单位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与分量,因为它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刚性要求。当今世界,网络发达,信息爆炸。而新闻工作者因其身份与职责的特殊性,比普通百姓更有机会接触党和国家以及个人隐私等各方面的秘密。如果涉密记者不懂相关法律法规或为己私利出卖秘密,一旦泄密就会给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带来不可挽回的严重损失。因此,确立保密工作在新闻单位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加大保密法制教育在其各项工作中的分量,包括领导重视、加深认识、增强观念、完善制度、严厉措施、典型教育等等工作和手段,既非常必要,又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