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10:53作者:李一老师
党员干部学习为官不为心得体会【1】
治理“为官不为”,需要提升境界。要加强宗旨意识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确立为了做事才当官,而不是为了当官才做事,更不能为了保官不做事的价值导向。在理想信念问题上,广大党员干部要做愚公不做叶公,决不能对我们所信仰的主义、所追求的事业心口不一,从而真正做到忠于职责不懈不怠、勇于负责不推不拖、敢于担责不躲不避。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其中的“民本”思想虽然不是今天我们倡导的“民主”理论,但其“为官有为”的担当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做人民公仆”不是一句空话,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厘清身份,清除特权思想,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为官有为”的担当意识。公仆公仆,一要为公,不能有私心;二要为仆,不能有官气。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树立“为官避事平生耻”的从政理念,蕴养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坚持不懈强化宗旨意识,解决好党员、干部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问题。任何党员、干部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做官老爷的权力。衡量一名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强不强,关键要看他能不能履职尽责,始终在岗在位在状态。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尼·雷日科夫引用过一句名言:“权力应当成为一种负担。当它是负担时就会稳如泰山,而当权力变成一种乐趣时,那么一切也就完了。”如果把本不该有的特权剔除就感叹“为官不易”,把超标滥配的待遇归零就抱怨“官不聊生”,我们的觉悟和境界体现在哪里?我们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彰显在何处?没有崇高的境界,我们就不可能有所作为、大有作为、有效作为,就不可能受到百姓的爱戴、得到百姓的尊敬。
治理“为官不为”,需要典型引路。要树立导向,指导正确作为。河南是焦裕禄精神的发源地,焦裕禄精神是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标杆,也是为官有为的标杆。“绿我涓滴,会它千顷澄碧”。时至今日,我们能否像焦裕禄同志那样在艰苦的环境中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敢于担当、善于担当,能否像焦裕禄同志那样吃亏、吃苦、耐烦,是考验我们的标准。现在,一些领导干部“灰色收入”少了,“潜规则”不好使了,就抱怨“官不聊生”,却没有想到这些本来就是不正当的收入和福利。一些领导干部不明白“当官发财应当两道”,现在不能和企业主勾肩搭背了,企业主也不敢进行“利益输送”了,就觉得“吃亏”,这是非常不正确的。名利之心人皆有之,但名利之心不可太重。因为欲望的“潘多拉盒子”一旦打开,不能正确对待名利,一切为了得名获利,其结果必然是丢人失分。因此,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学习焦裕禄同志身上的那股亲劲、韧劲和拼劲,努力做焦裕禄式好干部。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肯定表彰锐意进取的干部,教育帮助“为官不为”的干部,支持和鼓励干部一心为公、兢兢业业、敢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