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08:59作者:王华老师
【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前,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仔细研读,体会如下:
一、要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一个政党,没有严明的纪律,就容易各自为政,无法形成整体合力。目前,我国的改革工作进入了深水区、攻坚期,容易改革的东西都已搞了,剩下的都是“硬骨头”,需要一块一块地啃,其复杂性、艰巨性是可想而知的。许多人认为:多做事不如少做事,少做事不如不做事,做事越多,错误就越频。因此,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政令不通,办事拖拉等违背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情况。为了杜绝这些不良行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一并进行了规范。同时,明确了违背纪律的具体处罚。比如:违反政治纪律,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等活动,为自己营造声势或利益交换,将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有了这些严格的纪律约束,将纪律挺在前面,就能阻止那些违纪者继续向犯罪的深渊滑行,既保护了干部,又防止了犯罪。
二、要把自己约束在纪律的框架里。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应主动把自己融入纪律的笼子里,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光说不做是不行的,最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在平时的生活中、工作中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8条281字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党员及其领导干部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都可以从中找到答案。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必须做到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只有将自己的行为自觉约束在纪律的框架里,我们才能真正做到为党的事业奋斗终生,才能真正对得起自己入党时的誓言。如果我们不将自己的行为约束在纪律框架里,就会出现为所欲为,就会失去敬畏意识,从而贪欲就会恶性膨胀,跌进犯罪的深渊是迟早的事。因此,作为党员干部,应时时保持高度的警醒,在纪律面前决不能越雷池半步。常洗澡、勤正衣、多照镜,在日常生活中,多检讨自己,多用纪律约束自己,这样,我们才能成为遵守纪律的好党员,才能不走弯路、错路。
三、要把执纪纳入公平的尺度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手里握着执纪权,必须熟练运用新《条例》和《准则》,一把尺子量到底。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在纪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党内没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没有特殊党员,谁违了纪,都会受到同等的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却做不到;要求别人不要做的,自己反而要去做。这样的党员领导,总认为自己特殊,这样的行为,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因此,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逗硬执行党纪党规,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党员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按照新《条例》的标准和尺度逗硬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