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8 11:45作者:李一老师
2016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心得体会(1)
4月5日,湖北省保康县监察局工作人员来到该县国土资源局,当面送达行政问责“罚单”。据悉,这是4月1日《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实施以来,该县开出的第一张行政问责“罚单”。
“对县国土资源局及杨先周、刘军慢作为问题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分别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取消该局和当事人当年考核评优资格,责令开展专项整治。”4月1日是《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实施首日,保康县政府在全县投资和项目工作会上,开出了全县首张行政问责“罚单”。
据该县监察局负责人介绍,在2015年11月13日保康县召开的第十二次政府常务会议上,该县县政府把重点项目工作任务向相关县直部门进行交办,但该县国土资源局历时132天(94个工作日)未完成交办任务,严重制约和影响了相关项目进展。为此,该县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依据《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相关规定作出问责决定,并在媒体上曝光。
据了解,3月以来,该县把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作为推动部门转变作风的重要抓手,促使各级各部门和机关干部进一步依法履职,营造勤政、廉政、善政的良好氛围。同时,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严格追究行政责任,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
2016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心得体会(2)
《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颁布后,广水市迅速开展三项行动贯彻落实。
召开专题会议。广水市召开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办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办法》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办法》的行政行为。编印《广水市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汇编》并发放给各地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