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17:12作者:王华老师
【2016关于深化两个责任持续改进作风心得体会1】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要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把握责任内涵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前提。当前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监督:一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执纪监督工作。协助党委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机制,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二是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相关部门应担的责任,切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寓于深化改革全过程。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腐败案件。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明纪律,认真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党风廉政建设出了大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要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特别是出了区域性、系统性问题,就要追究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
转变方式方法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关键。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实现转方式。按照“三转”要求,创新监督理念,转变监督方式,把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从配合参与转到对主责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提高监督的层次。对主责工作,在牵头抓总中体现作为、落实监督。要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对下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加强领导中强化指导、落实监督。对职能部门的工作,在督查问责中形成威慑、落实监督。纪委主要通过“再检查”“再监督”,及时发现各职能部门履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执纪问责,促使各职能部门履行法定职责。
强化自身建设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保证。用铁的纪律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形象,实现转作风。一是思想观念要适应。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明确监督是纪委的本职,树立不监督就是渎职、监督不到位就是失职的意识,将外在要求转化为内在自觉。二是素质能力要适应。履行监督责任必须想监督、会监督、敢监督。要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执纪监督的能力、问责追究的能力,做到敏锐发现问题,及时有效突破案件,准确定性量纪,合理追究问责。省纪委高度重视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到今年7月已完成对全省各镇(街)1600多名纪委书记的轮训,并启动对各镇(街)1600多名纪委副书记的轮训,计划年底完成轮训工作,进一步提高镇街纪委执纪为民能力水平。三是作风纪律要适应。省纪委从组织和制度上强化内部监督制约,采取定岗、定人、定责、定风险、定措施“五位一体”的防控措施,深入开展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抓紧成立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引进外部力量强化对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任用权、资金资产支配权等“六种权力”的规范与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小题大作、引以为戒;要做到有信必查,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护短,坚决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