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15:43作者:三水老师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2015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修订版《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此次《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的修改深入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了问题导向和改革精神,突出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的修改意义深远。
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工作。
一直以来,一些地方党委重经济社会发展、轻管党治党,“一手硬、一手软”问题比较突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地方党委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地方党委领导能力必须进一步提高。今后,地方党委配备班子、谋划工作、议事决策、监督追责,都必须与《条例》对对表,以《条例》为准绳。地方党委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同时,要克服“等、靠、要”思想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消极心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探索符合发展规律、切合地方实际、体现群众意愿的改革发展路子。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一是要提高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只有大力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矛盾和斗争中驾驭全局,掌握主动权;才能更好地坚持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避免犯“左”的或右的错误,才能不断地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做出新的理论概括。二是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我们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发挥我们党的政治优势,保证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的健康发展。三是还要求我们创造性地做好工作。要有创造性,这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勇于探索,大胆试验,及时总结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市委组织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地方党委制度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重要组织制度,完善这项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1月5日《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