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20:49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1篇】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后,桦南县委高度重视,在全县各党委(党总支)、纪委(纪检组)和全体党员干部中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热潮,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地生根。
学习贯彻落实到位,党委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工作要求,桦南县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并对全县开展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活动进行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委常委任成员的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量化细化目标,责任落实到部门。要求全县各党委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将学习内容纳入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把学习贯彻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美丽桦南,从我做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通过开展专题辅导、理论研讨、知识测试、警示案例剖析、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的深入开展。我们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电子屏、宣传栏等平台进行大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为了确保《准则》和《条例》的刚性落实,桦南县委成立了督查小组,对各党委的学习贯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党委、纪委主要领导进行问责。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率先垂范。桦南县纪委组织召开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大会,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深悟透、融汇贯通,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努力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作学习贯彻的表率,作模范践行的表率;继续深化“三转”,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能定位,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转变惯性思维,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